已收录18219项产品,申请收录
经营范围:动产质押典当业务;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;房地产(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)抵押典当业务;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;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;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。(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4月8日;特种行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8月7日止)
经营范围: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,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。
经营范围:寄卖服务
经营范围:吸收公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和长期贷款;办理国内结算业务;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府债券;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;从事银行卡(借记卡)业务;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;提供保管箱业务;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经营范围:资助困难群体和贫困学生,资助开展安老助孤项目,资助与民政部门相关的其他公益项目。(涉及行政许可的,凭许可证开展业务)
经营范围:经营经上级银行授权的,不超过上级银行本身经营范围的金融业务及其他业务。
经营范围:保付代理(非银行融资类);从事担保业务(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);金融信息咨询,提供金融中介服务,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(根据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,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);受托资产管理(不得从事信托、金融资产管理、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);投资咨询、企业管理咨询、股权投资、供应链管理(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);国内贸易(不含专营、专卖、专控商品);经营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,限制项目需取得许可);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(不含限制项目)。(以上各项涉及法律
查看详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