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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范围:动产质押典当业务;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;房地产(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)抵押典当业务;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;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;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(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11月6日止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经营范围:吸收公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和长期贷款;办理国内结算业务;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府债券;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;从事同业拆借;从事借记卡业务;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;提供保管箱业务;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。
经营范围: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,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。
经营范围:保付代理(非银行融资类);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电话通知服务;从事担保业务;经济信息咨询(不含证券咨询、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);投资兴办实业(具体项目另行申报)。(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,法律、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)^
经营范围:投资管理咨询、商务信息咨询、资产经营管理服务、财务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;企业管理及市场营销策划;房地产咨询服务;政策允许的金银销售(不含期货);网站建设;软件维护;系统集成;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、果蔬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的销售(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)。
经营范围:在湖南省范围内办理贷款担保,票据承兑担保,贸易融资担保,项目融资担保,信用证担保,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;诉讼保全担保,投标担保、预付款担保、工程履约担保、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,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、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,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;提供并购、重组、经济与商务咨询、企业信用服务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和创业管理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经营范围:普通寄卖服务。(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,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)许可经营项目的,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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